民政部副部长 罗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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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公益性基础工程,是集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实现工作重心向服务型转变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福建省在前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今天又专门召开数字地名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先进,这对于促进全省地名工作的创新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民政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年辛勤工作在地名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由衷的问候,对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地名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福建的地名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名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地名公共服务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鲜明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原则要求,成立协调机构,及时听取汇报,适时出台政策,安排专项经费,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保障。二是特色鲜明。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勇于开拓创新,注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挖掘社会资源,努力拓展经费来源渠道。三是成效明显。地名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地名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地名信息化工作积极开展,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地名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当前,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入实质性阶段,福建的各项工作也都进入全面实施的关键时期,要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还需付出艰苦努力。刚才,鄢秘书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朱市长和高市长分别总结了泉州及石狮的一些做法和经验,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提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着眼全局,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抓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统筹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地名工作作为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从这一大局出发,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地名工作的地位作用更加重要。无论是在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还是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地名服务需求上;无论是在传承、弘扬中华文明,创造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上,还是在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地名服务是服务需求面最广、服务受众最多的社会公共服务之一,直接体现着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随着人民群众对地名信息服务需求的强劲增长,传统的地名服务管理手段已不能满足社会对地名信息服务的需要,人民群众出行难、问路寻址难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经济活动效率受到越来越大的影响,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步伐。因此,各级政府和广大地名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遵循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原则和要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全局形势,把握大局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又好又快发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地名服务,规范地名管理,完善地名标志,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使地名工作与现代化信息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不断满足社会各界交流交往的需要;始终紧紧抓住服务这个中心,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为民服务作为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作为落实为民理念的重要阵地,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回良玉副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指出:“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始终体现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贯彻落实十二次民政会议精神,必须把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当前,提高地名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能力主要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提高地名文化建设和服务的能力。地名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产物,有着丰富的历史、地理、经济、民族和社会内涵,蕴涵着传统文化的精髓。保护传统地名文化,创造新的地名文化,既是地名管理的重要职责,也是地名服务的重要内容。为此,地名工作者必须学习传统文化、研究地名文化,努力提高保护传统地名文化的能力和创造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地名文化的能力。同时,还要善于调动包括学术界、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在内的各种力量,形成地名文化建设和服务的社会合力。二是提高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的能力。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是地名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和载体,是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所在,也是地名工作发展的方向和当前地名工作的重点。因此,各级地名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地名信息化建设和服务能力。为此,各级地名管理部门要加强学习,努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知识;要加强与专业技术部门的合作,科学运用最新信息技术,确保地名信息化服务的便捷性和实效性。三是提高协调各方的能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因此,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善于调动各方面力量,是对地名管理部门的基本要求,也是顺利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要保证。提高协调能力的主要途径是实践。既要注意加强宣传解释,又要善于联系沟通;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努力实现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致力创新,坚持以创新的思想指导创新的实践。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之所以能够快速推进,取得重大进展,主要得益于各地勇于开拓,不断创新。要在新形势下,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经费不足、基础薄弱等问题,满足新要求,实现新发展,根本出路仍然在于创新。首先要注重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特别是在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大背景下,许多工作都是新的探索,迫切需要理论指导,这就给地名理论创新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每个地名工作者都应当努力学习地名理论知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拓宽理论研究领域,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结合起来,以理论创新指导工作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升华认识,以更好地指导实践创新。其次要促进管理创新。要注意探索地名服务管理的新思路,把地名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民政部门组织与有关部门相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管理制度法规,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提高地名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管理创新,提高地名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效率。第三要推进机制创新。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专项内容多,涉及面广,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统筹安排,通盘考虑。一方面,在研究问题、部署工作时,要进行统一分析、统一规划,通过分类指导,促进共同发展;另一方面,要在单项任务之间,建立一种相互促进、协同配合的机制。这就需要调整传统的地名管理思维和理念,不断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探索地名服务的新模式,真正形成地名工作合力,发挥工程的整体效能和优势。
同志们,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开拓创新,通过高质量地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