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名理论研究 推进地名事业创新发展
——在全国地名理论暨地名公共服务研讨会上的讲话
民政部副部长 罗平飞
(2007年9月17日)
同志们、朋友们:
地名工作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公益性基础工作,地名公共服务的水平直接体现着政府为民服务的能力。我们召开这次全国地名理论暨地名公共服务研讨会,目的是要总结近年来地名理论研究成果,探讨地名工作发展规律,共谋新时期地名工作发展大计,进一步推进地名服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这次会议还对优秀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单位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民政部向获奖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从事地名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地名工作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服务性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全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做好地名工作意义更为重大。研究推动地名工作创新发展,既要从宏观上把握,又要从微观上认识;既要对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作出理性判断,又要对内容、机制、作用等作出科学分析;既要研究当前形势,又要认准发展方向。要使这些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需要举全社会之力才能完成。这次研讨活动就是一个成功的尝试。本次提交的473篇论文的作者,既有理论界专家,又有实际工作者;既有各级地名服务管理部门的领导同志,又有基层普通群众;既有事业单位人员,又有民间组织成员。这些论文从基础理论、工作实践、地名规范、地名专项、地名文化等不同角度对地名工作进行了深入阐述,提出了许多很有创意、很有价值的见解,对于丰富、完善和发展地名理论,推动地名工作创新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我们历来主张,理论宣传讲分寸,理论研讨无禁区。今天既然是研讨会,就应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下面,我谈几点个人的理解和认识,与大家一起探讨,不正确的地方请专家学者及各位同仁指教。
一、深化认识,不断提高地名理论研究水平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地名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加强理论研究,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依靠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我认为,当前加强地名理论研究工作,首先要深刻认识地名的意义和作用,全面掌握地名工作的现状和问题,科学把握地名工作的趋势和要求。
(一)地名的属性和作用
地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前进而不断发展演变。从古至今,地名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内涵越来越丰富,覆盖面越来越广,地名服务管理不断标准化、科学化、社会化。地名是人们对具有特定方位、范围的地理实体或者说个体地域赋予的专用名称。根据属性和需要,可以分为若干不同类别,比如,根据地理属性,可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根据时间属性,可分为历史地名和当今地名;根据语种属性,可分为汉语地名、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外国语地名等。地名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社会生活须臾离不开地名。地名最基本的功能是指位,它是定位的符号、指向的工具,是信息传输的载体,具有明显的服务功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名的服务范围越来越广,大到内政外交,小到走亲访友,任何交流交往活动都离不开地名,任何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经常使用地名。第二,地名管理是社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实践证明,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关系到社会行政管理和国防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第三,地名是国家领土主权的标志、民族尊严的象征。国际法规定,最早命名是确定领土主权的基本要素之一。无论是海防线上的一个小岛,还是边防线上的一座小山,只要有国家命名的名称,有了该国树立的地名标志,就增强了主权的鲜明性,就成为其领土主权的佐证。第四,地名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形态,既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又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它记录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曲折历程,记录了民族的变迁与融合,记录了人们生活环境的发展变化,具有鲜明的历史性、民族性、社会性和继承性,文化内涵丰富,内容博大精深。可以说,地名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库”,是记载历史文化的百科全书。它既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又能为语言学、地理学、历史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研究提供宝贵资料。要做好地名工作,就必须对地名这座“知识宝库”进行充分挖掘,对地名的内涵、性质、特征等有准确的认知,对地名的功能、作用、意义和演变规律等有深刻的理解。
(二)地名工作面临的时代要求
地名作为为广大公众服务的社会文化产品,既来源于社会,又服务于社会。经济社会越发达,人们的交流交往活动越频繁,地名使用的频率就越高,其重要性就越突出。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经济建设加速,科技进步迅猛,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社会正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乡村文明向城市文明转型。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对地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地名服务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与此同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人民群众的出行交往活动大大增加,整个社会对地名信息服务的需求强劲增长,传统的地名服务管理手段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人民群众出行难、问路寻址难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经济活动效率受到越来越大的影响,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地名服务管理建设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规范、高效的服务,为社会公众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创造良好条件,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造顺畅、和谐的人文环境。其次,城镇化快速推进对地名服务管理带来了新考验。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的突出特征之一,也是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结果。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加速发展,据有关方面预测,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从现在的40%多上升到60%多,届时将有近10亿人居住在城镇,城市面积将大幅增加。如此快速的城镇扩展,必然带来新地名的大量涌现,现有地名的变化也将更加频繁,如何结合城镇规划,适应城镇高速发展需要,适时编制相应的地名规划,科学高效地对新建成区各类人文地理实体予以命名,设置相应的地名标志,健全、完善相关服务设施,是摆在地名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第三,信息化建设的加快对提高地名服务管理水平提供了新机遇。完善的信息化服务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特征,是推动和保障政府服务创新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信息网络广泛普及,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2006年5月,我国正式发布了《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要以推进社会信息化、完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为战略重点,为迈向信息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这就为转变地名服务管理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提供了新机遇。地名作为基础地理信息,其信息化服务建设是国家信息化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着政府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地名工作要适应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紧紧抓住信息化发展这一新机遇,尽快建立信息齐全、现势性强、标准规范、系统先进的国家地名数据库,提高信息化水平,为信息社会发展提供地名信息保障。第四,全球化进程加快为地名国际标准化创造了新环境。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家间、地区间的相互依存更加紧密,国际交流交往更加频繁。地名作为基础传播媒介,只有实现拼写译写的标准化,才能保障国际交流的顺畅。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地名标准化建设,联合国定期召开地名标准化大会和地名专家组会议,研究推进世界地名标准化工作。我国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更好地实施改革开放,更好地开展国际交流交往,就要顺应时代潮流,适应国际新环境,推进地名国际标准化,为国际社会交往与经济合作提供标准的地名信息。
(三)地名理论研究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有着悠久的地名研究历史,古人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地名史料。早在3000多年前的甲骨文中就有地名记载,战国时期成书的《山海经》记载了1100多个地名。《汉书·地理志》记载地名则达4500多个,并对其中的40多个作了地名渊源和地名沿革解释。南北朝时期的《水经注》记述的地名更多达2万个左右,解释地名渊源2400处,分属24类,可以说是当时地名渊源和地名沿革研究集大成的著作。我国历代涌现了很多记录有大量地名的全国总志、地图及地方图经志书,对我国地名的研究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当然,这些图经志书主要侧重于地名记录、地名语源解释、地名沿革考究和对一些地名命名规律的总结等,尚缺乏系统性和综合性。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名理论研究工作迅速发展。1977年国家成立了专门地名管理机构——中国地名委员会。地名工作划归民政部后,部里高度重视地名理论研究工作,先后成立了中国地名研究所和中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将中国地名研究会改建为中国行政区划与地名学会,培养造就了一支稳定的地名科研队伍,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有规模的科研活动,聚集了社会各界一大批热心地名研究的仁人志士,使群众性的地名科研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在地名学基础理论、地名管理、地名标准化、地名信息化、地名历史考证、外国地名与少数民族语地名译写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编辑出版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学术研究著作和工具书。地名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较好地发挥了指导地名工作实践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但同时应当看到,我国地名理论研究仍是地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还不能完全适应地名服务管理发展的新形势,地名理论研究队伍急需壮大。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交流交往活动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对地名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05年我们启动实施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以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4个专项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但目前地名法规滞后、地名管理体制不顺、地名命名更名不够规范和地名资料陈旧、地名信息更新与采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仍困扰着地名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制约了地名公共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这些问题的解决,既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去争取、去协调,更需要地名理论研究有突破、有创新,用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比如,根据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如何科学界定地名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地名服务管理的范畴;如何规范地名命名更名,进一步推进我国地名标准化;如何加强地名法规建设,逐步实现我国地名管理法制化;如何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步伐,适应地名公共服务的广泛需求;如何加强地名文化的研究与弘扬,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如何摆正地名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四)地名理论研究的方向和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对地名服务的需要越来越广泛,地名服务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这给地名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也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当前,地名理论研究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进一步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拓展研究领域,深化研究层次,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深入研究地名基础理论。基础理论研究是地名研究的基石,是应用理论研究和指导实践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们对地名基础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化,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地名的内涵外延、属性特征、范畴分类、功能作用、发展脉络及基本规律等,都需要结合新的实践进一步深化认识。比如,要实现地名科学命名更名,就需要深入研究地名的构词法和造词法,全面掌握地名的语词结构,探索地名发展演变的客观规律;要发展弘扬地名文化,就需要对地名语源进行深入挖掘,切实掌握地名的文化内涵,认清地名文化的特征和内在价值;要做好地名服务工作,就需要深入研究地名的特征、作用和功能等基本问题,研究推进地名标准化,探索总结新时期地名服务管理的客观规律。二是进一步加强地名应用理论研究。地名工作发展离不开理论指导。加强地名理论研究,特别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善于从地名工作实践中捕捉研究课题,并及时将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工作实践,加以验证和完善,从而真正升华为具有指导意义的认识。根据地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探索研究的问题很多,如地名的标准化、地名管理的法制化、地名命名更名的科学化、地名标志的规范化、地名信息采集更新的经常化、地名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以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地名文化的研究开发、外国地名和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译写、我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等等。加强地名应用理论研究,就应力求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有新的理论解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特征有新的理论认识,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有新的理论分析,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地名工作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三是更加注重地名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理论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地名理论只有应用到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中,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识、所接受,才能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推进地名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应走研究、开发、宣传、效益一体化的新路子,用理论研究成果为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为解决业务难题提供方法,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提供指导,为促进地名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思路。
二、用创新理论指导创新实践, 不断提高地名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发展观的基本观点。地名理论研究依赖于实践的总结和创造,地名实践工作也只有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创新发展。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快速推进,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地名工作既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又影响人民群众的交流交往,是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管理能力的重要标志。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力度,在注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认识,不断用新的认识指导新的实践,在不间断的循环往复中,促进理论和实践全面进步。当前,可在三方面用气力。
(一)将理论成果转化为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地名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作为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的一部分,地名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地名法规建设,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地名政策法规体系,应坚持中央和地方相配套、部门之间相配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从宏观上把握政策法规体系的构建,做到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与时俱进,不断增强政策法规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不适应新情况的法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对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应作前瞻性思考,尽可能提前纳入立法内容中,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当前,应认真吸纳理论研究成果,以修订完善《地名管理条例》、《地名标志管理办法》、地名标志标准、地名信息化系列标准等为重点,逐步形成内容完善、符合实际需要和时代发展要求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用科学理论指导地名命名更名,不断提高地名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
新时期我国地名命名更名的数量成倍增加,给地名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和新矛盾,一些地方的命名更名出现了不够规范不够科学的情况,如随意更名、地名用字读音不规范、含义不健康、字母拼写混乱等。为此,我们要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提高地名命名更名科学化水平。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应坚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新生地名要做到突出特点,名符其实,尊重历史,好找易记,方便群众。在制度上应建立部门之间地名命名更名的协同管理机制,由民政、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协同管理。在运作上应严格遵守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加强审核管理,完善论证听证制度。在方法上应制定科学的地名命名更名规划,使新生地名做到标准化、层次化和序列化,避免命名更名的盲目性、片面性和局限性。在理论上应继续加强地名标准化研究,丰富命名更名的具体原则,研究探讨科学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国地名标准化水平。
(三)正确处理四个关系,不断提高地名服务管理能力
1.保护地名文化与命名更名的关系
地名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一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见证。我国历史悠久,许多地名源远流长,文化内涵丰富。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必须正确把握地名标准化与民族习俗、历史传承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历史地名与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的关系。对历史悠久的老地名,应深入挖掘,加大保护力度,决不能轻易更改。在保护历史地名、弘扬传统地名文化的同时,不可忽视对新生地名文化的锤炼打造,本着既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积极吸取国内外先进文化的原则,充实新生地名的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促进地名文化的传承发展,把地名命名更名的文化理念融入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之中。此外,还应加强宣传,扩大地名文化影响力,增强社会对传统地名文化的保护意识。为此,我们要学习传统文化、研究地名文化,努力提高保护传统地名文化和创造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地名文化的能力。同时,还要善于调动包括学术界、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在内的各种力量,形成地名文化建设和服务的社会合力。
2.方言地名与地名标准化的关系
我国疆域辽阔,地域差异大,方言语种多,形成了许多方言地名。方言地名大多是当地百姓约定俗成的,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方言地名用字不规范,不少使用生僻字,还有些未定音的方言字,不但难认而且含义隐晦,给人们的交流交往、语言文字的规范及地名信息化处理带来一定困难。完善地名标准体系,推进地名国家标准化,是地名工作的基本方针。对方言地名,应按照地名标准化的要求,认真研究,慎重对待,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用字在汉语规范用字范围内的,一般不予更改,对不属于规范汉字范围、数量少、使用面窄的方言地名,可用字音字义相同或相近的规范汉字代替;对不属于规范汉字范围,但数量较多、带有一定区域性或含义特殊的方言地名,可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经审音定字后作为标准地名使用。
3.地名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管理和服务是地名管理部门的两项基本职能,管理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在工作中必须统筹把握。在2004年的济南会议上我们曾提出:“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在管理中拓展服务,在服务中规范管理”。会后各地做了大量的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在看来,这些举措是符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要求的。一方面,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就是要把服务作为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地名管理的目的是为社会创造规范有序的地名环境,使地名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这就要求地名管理工作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坚持服务导向,体现服务内容,实现服务目的。这是地名工作的使命所在,职责所在。另一方面,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带动和促进管理。只有管理好才能服务好。我们推动地名工作重心由管理向服务转移,强调全力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并不是降低地名管理的地位,更不是意味着可以放松管理,而是要转变地名管理的理念和方式。过去由于体制和观念的原因,地名工作在管理和服务上存在脱节现象,更多地强调了行政管理,而在服务方面的作用相对薄弱。现在,我们明确提出要将二者结合起来,通过服务加强管理,通过服务为管理创造条件。事实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很多工作是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的,如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的过程,本身就是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加强地名信息化管理的过程;设置标准地名标志既是地名服务社会的有效形式,又是地名管理的重要内容。
4.地名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地名工作综合性强,涉及民政、建设、规划、公安、交通、国土、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力配合和共同努力。特别是在我国地名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的情况下,更需要协调好地名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增强协调能力,善于调动各方面力量,注意加强宣传解释,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努力实现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协调机制,建立联动机制,为部门配合提供制度保障,形成服务管理的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强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努力开创地名工作新局面
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温家宝总理在接见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指出,民政工作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回良玉副总理在十二次民政会议上强调,民政部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体现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地名工作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二次民政会议部署,必须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我们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根本目的就是要大力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这是地名服务和管理相结合的创新之举,是地名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结晶。工程实施两年多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地名服务的效率和能力大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新的历史阶段,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力提高地名服务能力,需要我们紧紧围绕服务这个中心,深入把握地名工作的内在规律,努力体现地名工作的时代特色,全力推动地名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牢固树立新的服务理念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也是行为得以正确进行的思想基础。新形势下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相吻合,与时代发展进步相适应,确立新的服务理念。一是确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地名工作全局的理念。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统筹协调发展,使地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相适应。二是确立地名工作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理念。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善地名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为社会和谐发展服务。三是确立以创新的精神推动地名工作发展的理念。不断促进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创新地名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地名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用创造性的工作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四是确立以法治手段规范地名管理的理念。加强地名法规政策和标准研究,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五是确立以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机制提高地名服务效率的理念。建立科学的地名服务运行机制,整合地名资源,更多地采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服务手段,增强服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六是确立以先进文化引领地名文化发展的理念。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保护和弘扬优秀历史地名文化,创造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生地名文化,提高地名文化建设和服务能力。
(二)注重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地名信息是人们生产生活经常使用的基本信息,社会需求的形式和方式多种多样,不论是地名标志服务,还是数字地名服务,单独一种或几种服务都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要。这就要求建立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各种地名服务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格局。在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过程中,应树立统筹协调的思想,既要抓住重点,单项突破,又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形成多种形式相辅相成的综合服务体系;既要积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高效的地名信息化服务,又不能忽视传统地名标志等服务方式;既要因地制宜,促进有条件地区的优先发展,又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工程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推进;既要注重直接的服务效益,又要注意发挥间接的社会效益。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加强地名服务的综合研究,探索整合地名服务、完善地名服务体系的新形式,创新地名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地名工作的综合效能和整体优势。
(三)大力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
这是提高地名服务水平的关键。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信息日益成为社会的重要经济资源,数字化信息日渐成为社会的主要信息形式。地名作为社会最常用的公共信息之一,必须适应科学技术和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实践证明,地名数据库建设越完善,地名信息化服务体系越完备的地方,地名服务管理的效率就越高,地名工作发展的后劲就越足。信息化是地名工作发展的方向,也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促进地名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是认真做好地名普查更新工作,把地名现状详情和变化情况调查清楚,并充实到地名数据库中去,确保所建地名数据库信息齐全、现势性强;关键措施是建好国家、省、市、县四级地名数据库和信息服务网络,为地名信息化服务提供基础平台;有效方式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地名网站、电子地图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服务;有力支撑是进一步加强地名信息化理论研究,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不断探索地名信息化服务的新形式、新功能,提高地名信息化服务能力,使地名工作跟上信息社会发展步伐。
(四)努力健全协调合作机制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很好完成,特别是在当今这样一个开放、透明的现代社会,合作开发、资源共享是社会发展的普遍选择。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需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以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工程启动以来,有的地方恢复了地名委员会,有的地方建立了部门协调沟通机制,有的地方与企业合作,充分吸收社会力量投入地名服务,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些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地名服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合,建立完善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民政部门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地名的品牌功能,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之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同志们、朋友们,这次会议是全面推进我国地名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一次盛会,对我国地名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希望大家以此为新起点,集思广益,畅所欲言,为地名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建言献策。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努力推进地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积极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不断推进地名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