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106号)下发以来,各省(市、自治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近日,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全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各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现转发此文件,供参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加快实施全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
我省自2005年启动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以来,各地以推进标准地名标志设置为工作切入点,以启动地名数据库建设为工作重点,积极实施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但由于认识、工作和经费等原因,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为认真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10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政府服务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包括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四项任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大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指导力度,落实和完善检查、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全面启动和开展乡镇设标工作
乡镇设标是标准地名设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在完成城市、县城设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乡镇设标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公路沿线、旅游景点和重点乡镇。各地要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完成乡镇设标任务;其余农村设标要从实际出发,原设有门牌的,要认真清理,查漏补缺;没有设置门牌的,应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开展门牌设置。
三、加强数字地名建设,确保地名数据库建库任务的完成
地名数据库是开展地名管理工作的平台,各地要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加快进度,确保此项工作按期完成。已完成建库任务的地区,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数据库内容,并尽快上报;没有完成建库任务的地区,要确保年底前完成县级地名数据库建库任务,并于明年一季度完成市、州地名数据库建设并上报省民政厅,为全省和全国地名数据库建设打好基础。此外,成都、绵阳、南充等有条件的地区,还应对地名网站、地名声讯服务、电子地图等数字地名工作进行实践和探索,力求有所突破。
四、抓好试点,逐步推进地名规划工作的开展
地名规划既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新工作,各地要按照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5〕209号)精神,在市、县两级城市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城市地名规划实施方案。要本着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逐步摸索和完善地名采集、征求意见、评审论证、审批实施等工作程序和办法,使此项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落实工作经费,切实保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顺利实施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需一定的经费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合理提出需财政安排的项目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同时要建立财政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服务与民间服务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从明年开始,省财政将安排部分专项经费,酌情对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的补助。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地名 服务 工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