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太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汇报会在太原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分管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副局长,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长等,会议由太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周强主持,太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局长任建忠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就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资金落实情况、招标准备情况及拟招标日期分别做了汇报。从汇报情况得悉,各县(市、区)自3月全市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召开后通过积极努力,目前大部分县(市、区)资金已落实,招标方案已确立,6月底前可开始招标。个别县(市、区)资金没到位,正在积极推进,争取月底前落实。
市地名处龚妙玲处长就下一步太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做了具体指导,她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太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任务和时间安排;二是地名普查的内容要求和问题处理办法;三是招标工作注意事项。
会上,任建忠局长对太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做了重要指示。他指出2016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攻坚之年,全省目标是年底前要完成普查任务的80%,太原市作为省会城市,应争取全部完成,从目前的情况看,离上级要求的差距比较大。任局长要求:各县(市、区)一是要明确运行机制,明确人员责任;二是必须将地名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三是一定要了解清楚招标程序,务必招有经验有业绩的团队;四是必须在6月底完成招标,三季度进入实质性普查阶段。
最后,周强调研员做了总结讲话,他强调各县(市、区)民政局领导要高度重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马虎不得,放松不得,务必在三季度前完成招标工作,三季度全面展开实质性普查,年底全面完成。市普查办要加强督导,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推动太原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向前发展,年底前圆满完成全省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