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至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在柳州市鱼峰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监理试点工作。
此前,自治区地名档案馆受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承担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监理工作任务。从6月5日开始,自治区地名档案馆馆长江兴业带领由地名专家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监理工作组一行9人,到柳州市鱼峰区开展广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监理试点工作。监理工作组依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监管办法》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等政策文件规定的精神,对鱼峰区二普工作的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地名数据库建设、地名成果表、检查验收、地名普查档案等8个方面逐项进行监理。通过两天紧张工作,监理工作组对鱼峰区在地名二普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检查和梳理,并形成监理工作报告。8日,鱼峰区专门召开了第二次地名普查监理试点工作讲评会。监理工作组向柳州市及鱼峰区普查办及时反馈了监理结果,在充分肯定鱼峰区地名普查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重点指出了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关于整改的指导性意见。柳州市及鱼峰区普查的同志及地名专家组成员、鱼峰区所辖部分街道、乡镇地名普查员也参加了会议。鱼峰区普查办对监理工作报告欣然接受,并表示下一步要根据监理报告中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要为柳州市全面、圆满地完成地名普查任务起良好的示范作用。
此次监理试点工作得到柳州市民政局和鱼峰区政府的大力支持,进展顺利。自治区地名档案馆也对此次监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为下一步全面铺开全区监理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