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地名普查质量管理、监理和检查验收工作,6月中旬以来,伊宁市地名普查办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管理规定》、《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监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地名普查质量管控工作,确保全市地名普查的整体质量。
市地名普查办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横向联检、纵向评估机制,实现地名普查全过程质量管理,努力做到四个方面管控工作:一是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实现质量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签订各项保密协议到人,保密措施到位,筑牢质量管理“防线”;二是建立普查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对相关涉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在普查过程中杜绝发生人员安全事故和失密事件,计算机不得违规外联;三是做到质量监理,依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对地名普查外业采集、内业处理、涉密设备运转、数据汇交上报等作业过程进行质量监理;四是做到质量关口前移,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自我检查、专项督查、抽样调查、定期报告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各个普查环节的监督检查,将质量管控始终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地名普查质量管控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