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在四川省范围内率先完成招投标进入实施阶段的基础上,目前,已完成全市11个县(市、区)、乐山高新区和市本级的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工作进度,于2016年6月初正式启动市级验收。
一是高度重视、分段实施。乐山市从全市12个专家组(包括乐山高新区)中分别选取一位会同市级专家组,组成17人的市级验收评审小组,经集中强化培训后采取分县(市、区)逐一验收的方式开展工作。并将市级验收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初步验收阶段,重点针对过程文件和成果表,发现、纠正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二阶段为全面验收阶段,在各县(市、区)根据初步验收反馈情况修改、完善八项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验收。
二是创新举措、把握细节。采取宏观分析与细节把控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初步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对每个县(市、区)普查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表册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针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的11大类、117个子类,从是否漏项、采集数据数量是否不足等方面进行宏观分析;对11个大类,分别落实专家进行逐项逐条检查,重点从各项数据采集质量上进行细节把控。
三是注重文化、挖掘底蕴。本次验收在注重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同时,将地名文化底蕴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专家组成员对每类每个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描述等成果内容结合相应资料进行一一核实。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各县(市、区)在进一步深入挖掘地名文化底蕴工作上的力度还有所欠缺,需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加强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