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芜湖市民政部门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采取三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地名管理,提升地名科学化、标准化和文化品位。一是创新地名管理制度。结合国内外地名命名经验与芜湖建设发展方向,根据《芜湖市地名管理办法》,编制《市区道路地名命名规则》。使用层次化通名反映道路类别和等级,对大道、路、街等通名的使用做出具体规定;使用系列化专名命名各城市组团道路,根据不同城市组团的特征和功能划分出老城区、城东片、城北片、城南片、江北片等5个地名片区,每个片区制定体现本片区特色的命名原则。二是规范标准地名使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道路标准地名使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在公告、文件及相关业务工作中使用标准道路地名,对未经市政府正式命名的新建或规划道路及时向市民政部门申报命名方案。市地名委员会印发《市区道路标准地名一览表》,公布2000年以后批准的标准道路地名249条,为使用标准道路地名提供依据。三是推进无名道路命名。对市区道路地名全面调查摸底,清理出现存标准道路地名近500条,未命名道路119条。依据“规范有序,提高品位,雅俗共赏,好找易记”原则,对未命名道路拟定了命名方案,提交市地名委员会进行了讨论,近期将上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