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把西双版纳早日建成国家生态州的号召,西双版纳州地名普查办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宣传和利用,从深入挖掘和保护特色地名入手,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补充全州自然保护区(生物廊道)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州45个自然保护区(生物廊道)补充开展地名普查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普查办要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为补查原则,紧紧围绕州生态文明建设“4185”工程已建成和已命名投入使用并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和项目开展工作。通知还明确了补查范围、内容、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群策群力、密切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既是将自然保护区独特资源准确切入地名普查的大胆尝试,也是深入挖掘保护少数民族地区地名文化的得力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