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山西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厅副厅长尹也刚、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杨锦胜等一行对太原市地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
督导组先后深入古交市、杏花岭区和迎泽区3个县(市、区),实地检查普查资料,并听取了太原市和3个县(市、区)地名普查办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太原市地名普查的进展和地名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地名普查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督查中,杨锦胜处长指出了各区地名普查登记表填写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就一些填表过程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做了答疑指导。
在听取了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后,尹也刚副厅长指出:太原市地名普查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一是普查内外业工作取得阶段成果,二是推进措施比较得力,普查质量显著提高。三是下一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完成普查任务。 尹也刚副厅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他强调:一是要加强领导重视程度。地名普查工作已被国务院列入省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各级政府领导都是考核对象。二是时限要求不能放松。还需加快普查进度,制定时间表,任务书,落实责任人,年底前必须完成80%普查任务,这是底线,不能破,条件好的县(市、区)争取 全部完成。三是保证地名普查成果质量。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管和质量检验,特别是地名文化属性的信息采集,一定要多方求证,加强地名文化的保护和对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工作。四是要积极完善各种保障措施。普查专项资金的保障问题、人员配备的问题、相关部门配合的问题,要有领导管、有专职干部干、有协调人员做、工作保障一定要到位。
市民政局局长任建忠、地名处处长龚妙玲陪同督导,古交市、杏花岭区、迎泽区主要领导和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普查办主任、合作单位等参加了汇报。